發布時間:2020年08月31日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辦發〔2020〕1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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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10:19:10 |
文件狀態 | 執行中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
生豬生產若干政策的通知
錫政辦發〔2020〕12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壓緊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和屬地生產保供責任,進一步加大政策激勵和推動力度,確保全年全市生豬存欄35萬頭、出欄60萬頭、新增生豬生產產能15萬頭目標任務落到實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促進生豬生產的若干政策
第一條 2020年,全市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為生豬存欄35萬頭、出欄60萬頭、新增生豬生產產能15萬頭。市委、市政府將恢復生豬生產目標任務列入2020年高質量發展考核,各市(縣)、區要將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落實到鄉鎮和養殖場。對完成地產生豬生產目標任務(錫政辦發〔2019〕60號文)的市(縣)、區,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補1000萬元。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第二條 加大對域外直供、協議基地調入屠宰用生豬或生豬產品的獎補力度。鼓勵各市(縣)、區建立符合省要求的域外直供、協議基地,“點對點”調入我市屠宰用生豬或生豬產品,對完成域外供應目標任務(錫政辦發〔2019〕60號文)的市(縣)、區,市財政按任務量給予一次性獎補,其中10萬頭以上(含10萬頭)的一次性獎補300萬元,5萬頭以上(含5萬頭)至10萬頭的一次性獎補200萬元,5萬頭以下的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第三條 實施規模豬場擴能增量綜合獎勵政策。省財政對新增出欄1萬頭商品肥豬的規模豬場給予100萬元(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獎勵,據實獎勵。市財政對新增出欄5000頭以上、1萬頭以下商品肥豬(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規模豬場,給予50萬元的獎勵,據實獎勵。5000頭以下豬場由各市(縣)、區結合實際,自行制定獎勵政策。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第四條 加大對規模豬場新增種豬的獎補力度。對自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新增的種豬,市財政給予300元/頭獎補,市(縣)、區配套原則上不少于市級補助標準。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第五條 推進綠色化生態養殖。引導生豬養殖業綠色化、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發展,加快推進生豬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做好生豬生產環評管理服務,嚴格依法監管畜禽糞污處理,鼓勵規模豬場污水接管,養殖污水預處理后達標的就近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對生豬養殖糞污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生豬規模養殖場或集中處理利用中心一級A提標改造,市級以上環保專項資金、污染物排放統籌資金等財政資金按不高于50%的比例給予補助。
〔責任單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政園林局〕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恢復生豬生產政策舉措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7號)要求要嚴格執行。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生豬養殖和豬肉保供的獎補政策。
附件:各市(縣)、區2020年生豬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表
附件
責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