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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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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06438/2024-04031 生成日期 2024-06-21 公開日期 2024-06-21
    文件編號 —  — 發布機構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省稅務局
    效力狀況 有效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

      蘇人社發〔2024〕31 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兜住、兜牢民生底線,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 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 1%的政策,其中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均為 0.5%,政策執行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12 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 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 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 60%返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穩崗返還,勞務派遣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參照大型企業實施穩崗返還。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政策執行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參加失業保險 1 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領取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所需的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應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http://jndj.osta.org.cn)或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ype=grbs)可查詢到。具體補貼標準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發布 2024 年江蘇省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等指導目錄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504 號)執行。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獲得高等級證書的不得再享受同一職業(工種)低等級證書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全力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各地要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

      五、持續優化經辦服務。失業保險各項業務按照《江蘇省失業保險經辦管理服務規程(暫行)》等規定,通過人社一體化平臺具體經辦。穩崗返還采取免申即享的經辦模式,并通過短信等方式告知企業;對沒有對公賬戶的小微企業,可將資金直接返還至當地稅務部門提供的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主動申請穩崗返還,并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避免出現截滯留問題。進一步暢通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渠道,確保失業人員僅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申領;用好待遇申領和轉移接續兩個全國性平臺,提高審核辦理效率,推動實現失業人員隨時隨地可領。

      六、切實防范基金風險。省級將密切監測失業保險基金運行狀況,基金結余不足時要適時調整基金支出方向和結構,優先保障保生活支出,確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續。各地要健全審核、公示、撥付等監督機制,動態更新經辦風險點,梳理事前事中事后的風控規則,及時嵌入信息系統,加強數據共享和對待遇領取資格條件的信息核驗。要充分利用全國社保信息比對查詢系統功能,在待遇審核和發放環節加強數據比對,防止冒領、重復領取,并對冒領、騙領等違規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要情報告制度,不得瞞報謊報。

      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實失業保險各項惠企利民政策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大力開展失業保險待遇“暢通領、安全辦”、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和技能提升“展翅行動”,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可通過官網官微、報刊廣播、政務大廳展板等多種渠道廣泛推廣,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主體精準推送,探索運用“政策計算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加強工作調度,及時跟蹤掌握實施情況,分析研判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落實到位。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2024 年 6 月 21 日

    來源: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 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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