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23 09:31 文字大小: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請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線上如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選擇對應身份類型。系統平臺會對身份類型進行核驗,若申報界面中的“核準標志”標記為“已核準”,則無需上傳材料;若申報界面中的“核準標志”標記為“未核準”,則須按所選擇的身份類型上傳對應身份證明材料。
對應身份證明材料分別為:
(1)低保家庭畢業生的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開具的低保證明(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
(2)殘疾畢業生的殘疾證;
(3)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的畢業學年或申貸學年覆蓋畢業學年的助學貸款合同(提供電子或紙質蓋章合同);
(4)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畢業生的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認定并加蓋公章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家庭相關材料(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
(5)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的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認定并加蓋公章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相關材料(須包含畢業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
(6)特困人員畢業生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來源: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