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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無錫境內涉及港口 進出口環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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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014006438/2024-05172 生成日期 2024-09-06 公開日期 2024-09-12
    文件編號 —  — 發布機構 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效力狀況 有效 附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無錫市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24〕3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無錫境內涉及港口進出口環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予以公布,請各收費單位按規定執行。

    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無錫市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錫政辦發〔2024〕3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無錫境內涉及港口進出口環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予以公布,請各收費單位按規定執行。

      市物價局、市商務局《關于完善無錫境內涉及口岸進出口環節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錫價費〔2018〕116號)同時廢止。

      附件:無錫境內涉及港口進出口環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9月6日

     
    附件
     
    無錫境內涉及港口進出口環節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序號

    收費主體

    項目  名稱

    收費標準

    計價 單位

    服務內容

    收費形式及  依據

    備注

    具體負責維護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錨地等港口基礎設施的單位

    貨物港務費

    詳見《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表2(外貿貨物港務費費率表)、表3(內貿貨物港務費費率表)

    重量噸、體積噸、箱

    經由港口吞吐的貨物及集裝箱,由具體負責維護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錨地等港口基礎設施的單位向貨方或其代理人收取貨物港務費,用于防波堤、航道、錨地等港口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政府定價              交水規〔2019〕2號

    一、下列貨物及集裝箱免收外貿貨物港務費:
    1.憑客票托運的行李;
    2.船舶自用的燃物料;
    3.本船裝貨墊縛材料;
    4.隨包裝貨物同行的包裝備品;
    5.隨魚鮮同行的防腐用的冰和鹽;
    6.隨活畜、活禽同行的必要飼料;
    7.使館物品、聯合國物品、贈送禮品、展品、樣品;
    8.國際過境貨物;
    9.集裝箱空箱(商品箱除外)。

    二、下列貨物及集裝箱免收內貿貨物港務費:
    1.憑客票托運的行李;
    2.船舶自用的燃物料;
    3.本船裝貨墊縛材料;
    4.隨包裝貨物同行的包裝備品;
    5.漁船捕獲的魚鮮以及同行的防腐用的冰和鹽;
    6.隨活畜、活禽同行的必要飼料;
    7.使館物品、聯合國物品、軍用物品;
    8.因意外事故臨時卸在港內仍需運往原到達港的貨物;
    9.用于本港建設的貨物;
    10.購進或售出的船舶;
    11.集裝箱空箱(商品箱除外)。

    取得《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的港口經營人

    港口設施保安費

    詳見《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第三章、表4

    箱、重量噸或體積噸

    經由港口吞吐的貨物及集裝箱,由取得《港口設施保安符合證書》的港口經營人向貨方或其代理人分別計收進、出港港口設施保安費,用于港口保安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政府定價

    交水規〔2019〕2號

     

     

    下列貨物及集裝箱免收港口設施保安費:
    1.憑客票托運的行李;
    2.船舶自用的燃物料;
    3.本船裝貨墊縛材料;
    4.隨包裝貨物同行的包裝備品;
    5.隨魚鮮同行的防腐用的冰和鹽;
    6.隨活畜、活禽同行的必要飼料;
    7.使館物品、聯合國物品、贈送禮品、展品、樣品;
    8.進口化肥、國際轉關和國際過境貨物及集裝箱;
    9.集裝箱空箱(含商品集裝箱)。

    引航機構

    引航(移泊)費

    詳見《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第四章、表5、表6

    計費噸、計費噸•海里

    引領航行國際、國內航線船舶進出港。

    政府指導價

    交水規〔2019〕2號

     

    提供拖輪服務的單位

    拖輪費

    詳見《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第五章、表8、表9、表10

    元/拖輪艘次

    向船舶靠離泊使用拖輪和引航或移泊提供拖輪服務。

     

     

    政府指導價

    交水規〔2019〕2號

     

     

     

     

     拖輪費與燃油價格實行聯動,燃油價格大幅上漲或下跌影響拖輪運營成本發生較大變化時,適當調整拖輪費基準費率標準。

    提供停泊服務的港口經營人

    停泊費

    詳見《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第六章、表5、表6

    計費噸•日、計費噸•小時

    向停泊在港口碼頭、浮筒的船舶提供停泊服務。

    政府指導價

    交水規〔2019〕2號

    由于港口原因或特殊氣象原因造成船舶在港內留泊,以及港口建設工程船舶、軍事船舶和執行公務的公務船舶留泊,免收停泊費。

    提供圍油欄服務的單位

     圍油欄使用費

    詳見《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第八章、表5、表6

    船•次

    船舶按規定使用圍油欄,提供圍油欄。

    政府指導價

    交水規〔2019〕2號

     

    來源:無錫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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